(1)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考生在《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中填报我校。同时,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须选择其参加我校测试时所报考学院(部)的专业(或大类),国家试点学院考生须将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作为第一专业志愿报考。
(2)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测科目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达到BB及以上,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其参加我校测试时所报考学院(部)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优录政策1: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同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优录政策2: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同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加15分参与专业安排。
(3)国家试点学院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理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达到BB及以上,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即可录取到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
(4)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录取时,考生不享受进档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2014年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录取时,考生不享受进档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