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1635,其他专业为1261。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0%。
3、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4、江苏省正常本一、本二批次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3分、A+A者加2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5、文科类、理科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6、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6分。
7、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江苏省体育、艺术类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2)体育教育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男子135分及以上,女子130分及以上,进档后可优先录取。
(3)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艺术设计学专业还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6分,按文化成绩与省统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要求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按文化成绩与校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按满分750分制折算)。
(7)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音乐表演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录取方法:
(1)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考生在《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中填报我校。同时,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须选择其参加我校测试时所报考学院(部)的专业(或大类),国家试点学院考生须将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作为第一专业志愿报考。
(2)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测科目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达到BB及以上,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其参加我校测试时所报考学院(部)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优录政策1: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同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优录政策2: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同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加15分参与专业安排。
(3)国家试点学院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理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达到BB及以上,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即可录取到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
(4)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录取时,考生不享受进档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9、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资格以及报考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规定录取。
2014年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