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请考生所在中学查询并及时告知所推荐考生的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测试:测试时间及方案随初审结果一并公布。
3、资格认定:按考生的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及录取政策。
4、入选名单公示: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方可生效。
2014年苏州大学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招生专业具体名称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