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A学制为3年,前1.5年在TUDelft修读,后1.5年在深大修读;计划B学制为3.5年,前1.5年在TUDelft修读,后2年在深大修读。计划A和计划B均需要申请人就读TUDelft研究生院,并满足其入学和毕业要求。
2、联合培养实行双导师制,TUDelft导师为主导师,深大导师为副导师。双方导师负责跟进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学习和研究进度,在TUDelft期间主要由TUDelft导师指导,在深大期间主要由深大导师指导。联合培养的博士生每半年须向双方导师递交研究进展报告供导师进行考核,报告须送交双方相关部门存档。
2014年深圳大学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