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博士课程、研究成果达到博士研究生的毕业标准后,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并申请答辩。学位论文原则上须以英文撰写,需提供不少于三千字的英文和荷兰文摘要和研究概览。学位论文应署双方导师姓名。
2、学位论文答辩须按照TUDelft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规程在TUDelft完成,答辩委员会由深大和TUDelft共同组织。通常,一位TUDelftORG的教授为答辩的发起人,一位深大光电工程学院教授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答辩原则上须以英文进行。答辩通过者,授予TUDelft博士学位。
2014年深圳大学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