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以下新生(不含荔园新生特等奖学金获得者、港澳台及华侨、单考单招、定向、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特殊类考生),每人1万元(用于缴交学费):
(1)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λ分及以上的新生(λ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λ=(α-β)×γ
α=该省高考满分
β=该省一本低控制分数线
γ=0.25(标准分按0.45)(按四舍五入规则)
(2)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的美术类、音乐类新生:
①校考专业成绩(如无校考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新生中分省分专业高分。
②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音乐类第一批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或标准分100分)及以上;如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批次则超过美术类、音乐类本科线100分(或标准分120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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