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专业目录(另见)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需达到我校专业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10月10日?C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5日?C28日每天9:00?C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11月10日?C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现场确认流程: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3.2013年12月25日?C2014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务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并获取在线验证码备查。如不能查到个人学籍学历信息将不予准考。
2)考生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复试时按填报的研究方向考核。
3)所有填报的信息务必准确、有效,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4)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5)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6)“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7)“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8)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在学信网上(http://www.***.cn http://www.***.cn/)查询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足够重视,认真核对个人信息。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对不符条件者我校一律不准考试。
七、初试
(一)在线打印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C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6日。
2.地点:在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所指定的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其中基础医学: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自命题科目卫生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均为500分。
八、复试
(一)复试前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2014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沈阳医学院。
(三)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合格,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具体复试科目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九、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国家教育部规定由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新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辽宁省相关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国家和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具体办法见我校相关管理制度。
十二、单位代码
沈阳医学院单位代码为10164。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沈阳医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联系电话:024-62214799联系人:韩老师;
2014年沈阳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三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