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准发布未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宣传;
2、不准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招生计划;
3、不准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4、不准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或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要求;
5、不准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6、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7、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8、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2014年邵阳学院本科招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