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4〕2号)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招生录取的组织管理、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招生部门和各系(院)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到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严格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要严格招生执法监察,对于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存在暗箱操作、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违规行为的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邵 阳 学 院
2014年7月4日
2014年邵阳学院本科招生加强监督,严查违规违纪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