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语笔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意见》(辽招考委字[2010]9号)文件精神,2014年研究生复试包括外国语笔试内容,考核内容和方式由研究生院委托外语教学部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均为客观题,无固定题型),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是对本学科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实验考核,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培养单位自定,其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试题由培养单位自行命制,试卷由培养单位组织集体评阅,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和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计入复试总成绩。
(1)具体要求:
①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②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
③面试考生多的学科(专业)可按题分组面试。
④复试小组在评分前要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2)面试评分标准:
①外语能力(20分)
试题结构为两部分:A.两段对话,用以介绍考生本人的自然情况,每段回答要求用词不少于50个;B.考生朗读1段短文(150词),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表一 外语能力评分标准
外语水平评定成绩1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16-20分2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11-15分3能基本听懂问题,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6-10分4能听、说50%以下0-5分
②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表二 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评分标准
序号 掌握程度评定成绩180―100%41-50分260―80%31-40分340―60%21-30分420―40%11-20分50―20%0-10分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
A.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分);
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10分);
C.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10分)。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培养单位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加试成绩报研究生院备案。
5.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4年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具体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