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领导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二级学院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教学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综合素质测试的实施方案;制订评分标准和测试流程;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成立素质特长加分审核考评组,负责对考生提供的加分材料的审核和加分分值评定。
2.各二级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小组,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领导和专业教师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试;负责处理各专业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3.各专业建立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库,入选专家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具有较全面的与测试项目相关的知识面和知识结构,一般应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生选拔的不得入选考评专家库。各专业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抽取测试专家5-7名组评组成员,设组长一名。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综合素质现场测试工作。
2014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