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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总则

2014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13:19:00 解决时间:2018-09-11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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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西医科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114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地点: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老校区)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新校区)

汾阳学院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9-11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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