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1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采用会考成绩加面试 2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采用毕业成绩加面试;3其它考生采用文化基础课测试加面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2、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录取时如果不能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且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2014年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