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考试成绩由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和有关加分三部分组成。
2.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一)学院根据文化基础、面试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二)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三)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四)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六)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一)为确保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014年山西兴华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