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金的申请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1.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均为国家计划内招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将户籍转至山西省会太原,并可在太原安置就业。学生享受国家普通高校学生的一切待遇。
2.学院对优秀新生、贫困生实行奖励和减免学费政策,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对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活动。
3.学生在校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印制并电子注册上网的毕业证书和省教育厅印制的就业报到证(即派遣证),按计划内安置就业。学院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方便学生留在省城,学院与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办理户口和工作关系挂靠手续。
4.专科生在读期间可以自愿报名同步参加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者毕业当年即可同时取得专科毕业证和本科毕业证。专科学业期满愿意进一步深造者依然可以采取多渠道专升本考试向本科院校对接,我院举办的专升本班优先录取本校专科毕业生。学院每年召开三次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学生全部安置就业。毕业生也可以选择与学院签订校际合作协议的国外院校留学深造。
2014年山西兴华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新生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