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2014]1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外籍护照。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4),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表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18号文件,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进入我校公布的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查询)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此前无需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5)》(一式二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我校不接收未进行网报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名。
4、报考我校的外省市考生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我校在录取前对外地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5、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报考工作流程、报考条件及应试守则,准确填报,诚信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6、报名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
7、考生履行正常的报名手续后,所交纳的报名费不再退还。
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