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复试),并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择优录取。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前,学校将再次核实其报考资格、本科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2、培养: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于2015年春季入校学习。学员纳入我校正规研究生培养序列。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至四年,学习方式为在校学习一年。西安市学员实行在职兼读,课程学习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平时的两个单元。课程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一边工作一边完成论文。
3、学位授予: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陕西师范大学将授予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4、考生被录取后,其人事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5、培养费:20000元/2年。
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培养及学位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