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组织专家按照考生体育专项、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名单,合格考生按照体育专项、素质测试成绩划分A档、B档和C档,其中A档合格名单在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中确定。
2.如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考生必须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3.我校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合格名单,将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不予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4.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以下方式录取至我校秘书学专业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①A档: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办理录取手续;
②B档: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文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分数线的65%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投档后,由我校办理录取手续;
③C档: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文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分数线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投档后,由我校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