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方案如下:
陕西省考生:编导专业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80%,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其他省份考生:文化课分数线主要参考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分布及陕西省文化课分数线确定,对于达到我校文化课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播音编导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