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生入学后,无论户口是否转入我院,在校期间均可纳入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纳20元就可享受门诊部分疾病的治疗和住院医疗报销待遇。
学院为全体在校学生投保了校方责任保险,各系还组织学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14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学生入学后还可享受哪些保障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