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面试成绩按不同权重构成。
2.每位考生允许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满额,再依次考虑二、三志愿及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录取。
3.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学生综合评价结果和各专业办学条件等因素决定。
4.综合评价总成绩(M)相同时,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N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N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N2)、高考成绩(N1)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2014年陕西航天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注册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