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和有关加分组成。
2、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1、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项目招生人数体育特长生篮球、足球10
注: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下作相应调整。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类别项目招生人数体育特长生篮球、足球10
注: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下作相应调整。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学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 (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3、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合格的考生(加试合格比例不超过1:2),录取时将加试成绩计入考生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数学成绩录取;文史类专业依据语文成绩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和单独招生网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51-3350864 3350484
2014年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成绩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