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对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的在校生进行贷款资格初审。具体程序如下: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递交申请材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或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各两份(要求表格除本人签字以外其他信息全部打印,手填无效),上交时见证人信息和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需已填写盖章;
3、各系接收学生贷款申请并审核学生贷款资格;
4、将贷款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表格统一收集后在学院(系部)意见处加盖系部印章后交学院资助办盖章审核;
5、资助办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格返还给各系,各系再下发学生,学生凭此申请表格到学生生源地各县申请助学贷款。
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持申请书向学院申请,各系成立认定工作小组。由各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评选比例为各班在校人数的30%。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对于高消费、购买奢侈品等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办理贷款。
2014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及申请在校生贷款资格认定的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