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持申请书向学院申请,各系成立认定工作小组。由各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评选比例为各班在校人数的30%。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对于高消费、购买奢侈品等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办理贷款。
2014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及申请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