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录取。
2、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占3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占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游泳项目现场达一级、田径项目专业成绩现场达我校规定优先录取标准且文化成绩达线者我校将全部录取。
田径项目优先录取标准:
标准项目男子低标准女子低标准100米11.212.60200米22.926.30400米5259.50800米2:00:002:19:001500米4:05:005:00:003000米9:00:0010:25:005000米15:25:0019:05:00110米栏16.00 100米栏 15.50400米栏57.141:08:00跳高1.88米1.60米跳远6.80米5.40米三级跳远14.20米11.50米铅球13.50米13.00米铁饼42.00米42米标枪55.00米43米
3、录取工作由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领导组统一组织,录取名单报经各省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备案。
2014年山西大学运动训练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