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生测评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综合素质成绩×40%+有关加分组成。
②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招生计划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除酒店管理专业外)根据下列顺序录取:制冷与冷藏技术专业依据数学、语文、综合素质成绩;物流管理和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依据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成绩顺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注:酒店管理专业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注:酒店管理专业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3、若专业招收对象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时,该专业招收对象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50%比例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在本专业计划类型内调剂,调剂仍不足的,则调整到统招计划,在相应批次录取。
4、2014年4月14日—4月18日,学院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4月21日-23日将在学院网站(www.***)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5、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5月中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予调整专业。
7、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8、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纪检监察委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51-2361022
2014年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