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学校根据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的考核结果、运动员等级、高水平运动队的办队需要、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有招收意向的考生名单。按要求将其数据库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依据“阳光高考”平台的公示结果,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二)录取原则。在公示合格的前提下,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优先录取一级运动员考生,计划许可条件下再录取二级运动员考生。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统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计划许可的条件下由考生所在省份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向学校提供档案,学校审核后择优录取。
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统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在计划许可的条件下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份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录取。
对于参加学校文化课单独考试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确认能够完成专业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份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优先办理录取手续。
注: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新政策为准。
(三)入学复查。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4年汕头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程序和录取办法、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