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质量,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85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登封市
第十条 办学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亮校、文化兴校”四大战略;弘扬传统文化和武术精神,服务汉语国际推广,加强内涵建设,增强办学实力,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走工学结合、产学研结合发展的路子,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2014年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