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按照教育部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条学校全称: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高职高专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3782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商丘市北海路486号
第十条办学特色:秉承“明德、至爱、励学、善思”的办学历史传统,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办学方向,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战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医药卫生专门人才,成为一所省内外知名的医学院校。
2014年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