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4年录取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实行按第一专业志愿实行专业优先,第2至第6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
高中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择优录取,直到第一专业录取满为止。
中职组的护理、助产、药学专业要求专业严格对口;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制剂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眼视光技术、医药营销、医疗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毕业专业类别不限。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择优录取,直到第一专业专业录取满为止。
(2)当第一志愿专业未录取满时,则依据未录取考生的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其所填报第2至第6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高中组随机调录到同组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中职组随机调录到同组同类别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4)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分别填报第二、第三阶段志愿,并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神执行。
2014年厦门医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