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学校和学院(研究院)两级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通招考类博士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任组长、院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分管研究生教育的系主任参加,负责本单位的普通招考类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各院应尽快展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安排相关工作。
2014年厦门大学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