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分院系已在初试的同时进行了复试,目前已完成复试的院系请于4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经招办审核后即在学院网上公示。
2.尚未开始复试工作的院系请根据《厦门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于5月5日前完成复试工作。特别强调,由于复试权重提高至60%,各院系应科学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开展复试工作。
3.招生单位应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4.各院系对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要认真进行复试前的验证审核,笔试和面试现场都要对考生的身份进行认真查验。
5.复试信息必须公开:各学院(研究院)的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初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校招生办审核后必须在各院系的网页上公示。
6.复试笔试要有试题(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面试要有详细考试提纲,要做好记录和录音(记录本和录音设备由各单位自备),并给考生评语和评定成绩(评定成绩采用招生办统一印制的“录取审批表”)。复试完毕后,考试试题、考试提纲、录音磁带及复试记录本在各招生单位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2014年厦门大学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