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原则:
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录取,凡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
笔试(40%)——基础理论知识、专业英语
面试(60%)——英语口语听力、综合素质
2014年厦门大学能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具体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