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共三门):①外国语;②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五类(A、B、C、D、E)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③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基本素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请详见“厦门大学2014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zs.***.cn)
注:凡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有选考科目及选考外国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在《报名表》封面指定的位置注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及外国语考试语种,否则考试科目中选考科目由我校确定,外国语则确定为英语。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基本素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请详见“厦门大学2014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zs.***.cn)
注:凡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有选考科目及选考外国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在《报名表》封面指定的位置注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及外国语考试语种,否则考试科目中选考科目由我校确定,外国语则确定为英语。
(2)初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复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在5月上旬,地点为厦门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专家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60%,进一步扩大院系、专家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2014年厦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的入学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