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居住地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硕士学位证书副本或同等学力文凭副本,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预毕业证明者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5)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7)体格检查报告;
注:①报考我校“申请-考核制”学科的考生(理工医类学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任选一个报名点报名。若无报名点报名信息,后期将无法上报录取数据。除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报考院系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相关院系的招生简章详见附件。
②符合报考资格(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任选一个报名点报名,但报名点必须与初试考试点相同。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向四个报名点垂询。
2014年厦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博士研究生报名手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