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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人才培养

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人才培养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3 16:29: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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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才培养

1、培养目标

试点班将积极利用学科优势、行业优势,充分实现与司法实务部门“零距离”合作培养人才,力图使学生通过专业学习,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忠于法律,全面发展,具有科学文化素养、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能在律所、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国家机关以及大型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

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所修学分与法学的其他专业方向相一致。此外,开设的课程还有: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国际法原理与实务、律师法学、公证法学、律师职业道德、法律诊所、模拟法庭、谈判与辩论技巧、法律文书写作、律师营销技巧、社会调查方法、心理学等。另外安排实训类课程、司法考试类课程、交叉学科类课程、全英文课程、教学计划外讲座类课程。

3、培养模式与机制

1)“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

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

2)竞争淘汰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

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淘汰机制,即修读的学分和成绩绩点等条件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将被淘汰。被淘汰的学生自愿选择进入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

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即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和大二春季学期末,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等条件申请进入试点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 2017-05-2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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