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淘汰机制,即修读的学分和成绩绩点等条件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将被淘汰。被淘汰的学生自愿选择进入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
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即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和大二春季学期末,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等条件申请进入试点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竞争淘汰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