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加20分。
B、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全能二等奖、单项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加15分。
C、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单项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所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与原所学属同一类专业者,加10分。
D、在校期间获得“英语医护水平考试”(METS)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加5分。
2014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依法自主技能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