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落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重大规划试点单位,上海兴伟学院在办学实践中不断探索科技与教育的结合,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探索创新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学院在招生过程中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原则,通过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多元选择的模式选拔招录人才。
综合评价。学院依据学生高中在校期间整体情况、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上海兴伟学院“校园日”参与情况等方面的总体表现,形成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并将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择优录取。学院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之上,学生需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控制线,并且学院给予的综合评价等第为优秀,上海兴伟学院即予预录取。
公正公开。学院将成立招生委员会,集体决定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将全程参与招生并邀请上海市教委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院将通过现场随机分组、全程录像等方式保障“校园日”活动规范有序、程序公正公开,为不同地区、不同背景、不同经济条件、不同性别的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2014年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