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报名
1、学校推荐学院拟在开展招生省(市、自治区)由高中推荐符合上海兴伟学院选拔要求的学生参加上海兴伟学院“校园日”活动。
2、学生自荐学院拟在在开展招生省(市、自治区)接受有报考意向学生通过自荐方式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参加上海兴伟学院“校园日”活动。
(二)综合评价
1、学院将根据学生所在中学推荐意见、高中阶段整体表现、所在省(市、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自述、推荐信等材料,确定参加上海兴伟学院“校园日”活动学生名单。“校园日”的举办时间将严格遵守教育部与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
2、上海兴伟学院“校园日”将通过以综合面试为主的多样性活动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选拔具备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学业基础扎实、英语能力优秀,在科学创新、思维判断、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较为突出的优秀高中生。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学院将予以优先考虑。
(1)、在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志愿者活动或其他具备弘扬道德情操活动经历突出者(须本人提供书面材料以及有关单位、个人的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除其本课堂所学外,在第二课堂创新、探索、实践取得一定成绩的(须本人提供书面材料以及学校或相关单位证明材料);
(3)、高中成绩优秀,并能同时使用中文、英文进行学习、沟通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由部分高中校长推荐的学生。
3、上海兴伟学院“校园日”活动专家及学生分组安排将于当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决定,参加者名单、相关评价标准及流程将在上海兴伟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学院将对每一小组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作为重要资料备案保存。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将全程参与招生,并邀请上海市教委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
5、学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学生在“校园日”的整体表现及报名材料,形成评估结果,综合评价等第为优秀的学生才有资格被上海兴伟学院录取。
6、所有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录取分数线。
7、上海兴伟学院与考生签订相关协议后,将综合评价等第为优秀的学生名单报送其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海兴伟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择优录取
所有在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中报考上海兴伟学院的考生均需以各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原始分达到当地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上海兴伟学院给予的综合评价等第为优秀的,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成绩及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014年上海兴伟学院选拔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