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报考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须提供其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提供其父母一方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2014年要求登记、2015年要求连续2年登记、2016年及以后要求连续3年登记)和一定期限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2014年要求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2015年要求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1年、2016年要求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2年)。
2.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2014年、2015年要求2年,2016年及以后要求3年)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
3.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持有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证明和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职校的申请书。
凡符合以上所有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考试(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
2014年上海市商业学校随迁子女报名细则报名对象和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