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教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除规定的草稿纸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纸张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试卷中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纸张,无论是否构成作弊,一律按作弊处理。
3、考生严禁在试卷封闭线外书写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标记,违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201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播音主持专业的培养特点和专业要求,特制订招生规程。
201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播音主持专业的培养特点和专业要求,特制订招生规程。
一、考试流程、内容、分值及要求
(一)初试(面试)
1.稿件播读(100分)
指定稿件播读。(可短时浏览)
指定稿件播读。(可短时浏览)
2.作品朗诵(100分)
限文学作品(自备),篇幅不宜过长(3分钟以内),并要求脱稿。(考生同时递交考官自备稿件的文字打印稿2份)
以上科目除了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以及考查考生的声音(音量、音质)和语言(普通话、口齿)等基础条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感悟能力和表现能力。两项共计200分(按人数比例及分数高低进入二试,但分数不带入二试)。
限文学作品(自备),篇幅不宜过长(3分钟以内),并要求脱稿。(考生同时递交考官自备稿件的文字打印稿2份)
以上科目除了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以及考查考生的声音(音量、音质)和语言(普通话、口齿)等基础条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感悟能力和表现能力。两项共计200分(按人数比例及分数高低进入二试,但分数不带入二试)。
(二)复试(面试)
1.即兴评论(100分)
当场抽取指定的话题资料(新闻事件、图片等),稍作准备,然后针对内容发表评论(面对摄像机,限时3分钟)。
以上科目除了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以及考查考生的声音(音量、音质)和语言(普通话、口齿)等基础条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言语组织和口头表达能力。此项共计100分。
当场抽取指定的话题资料(新闻事件、图片等),稍作准备,然后针对内容发表评论(面对摄像机,限时3分钟)。
以上科目除了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以及考查考生的声音(音量、音质)和语言(普通话、口齿)等基础条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言语组织和口头表达能力。此项共计100分。
2.才艺展示(100分)
吹、拉、弹、唱、舞、书、画等任一特长展示。
主要考查考生的情感、悟性、艺术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等。
两项共计200分(按人数比例及分数高低进入三试,但分数不带入三试)。
吹、拉、弹、唱、舞、书、画等任一特长展示。
主要考查考生的情感、悟性、艺术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等。
两项共计200分(按人数比例及分数高低进入三试,但分数不带入三试)。
(三)三试(笔试+面试)
1.书面写作(100分)
根据提供的文字素材与要求完成作文。(字数500―800字,时限一小时)
根据提供的文字素材与要求完成作文。(字数500―800字,时限一小时)
2.言语交流(100分)
考生与考官面对面对话。
以上科目除了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以及考查考生的声音(音量、音质)和语言(普通话、口齿)等基础条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语文写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素质。此项满分为200分。
说明:1.初试、复试考生10人一组由专人带入考场,按要求应试。
考生与考官面对面对话。
以上科目除了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以及考查考生的声音(音量、音质)和语言(普通话、口齿)等基础条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语文写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素质。此项满分为200分。
说明:1.初试、复试考生10人一组由专人带入考场,按要求应试。
2.三试
(1)进入三试的考生,在规定的考场和时间内完成作文考试;
(2)言语交流为单独面试,考生按顺序由专人带进考场,按要求应试。应试结束,统一由专人带出考场。
3.第三试成绩综合前两次表现作为考生专业面试终成绩,以分数由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合格名单。
二、考试注意事项
三、考题说明
2014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考试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