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加分项目分值颁证机构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20上海市教委获得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者20市、区(县)人民政府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者20教育部职司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二、三等奖者15教育部职司获得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一等奖者20上海市教委、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得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三等奖者15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15国家劳动和社保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10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15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外语、语文、数学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中含A者15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获得全国等级英语(PETS)三级证书以上者15教育部考试中心获得全国等级英语(PETS)三级证书者10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级证书以上者15《日本语能力认定书》发证主管部门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级证书者10获得一级运动员称号者15上海市体育主管部门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者10
有关要求:
(一) 以上校内加分项目获得时间均为高中阶段。(二) 有关政策加分均按市教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范围及分值执行。(三) 具备多项校内加分,可以累加,但高限值不得超过20分。如果累加大于20分,则记为20分(四)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信息确认是必须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学院招办审核。(五) 经审核确认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在规定日期内确无异议,加分生效。(六) 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有关审核工作后截止日期: 2014年3月1日(周六)12:30
2014年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校内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