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14年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要求一律住读。
3、2014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4、我院录取时基本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尊重考生专业志向,外省市新生录
取报到后可按学院相关规定重新申请就读专业(原则上是在该省没有安排招生计划的
专业),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不能互换。
2014年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秋季招生章程适用于外省市自治区秋季招生考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