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第一志愿录取时,分专业类别,先按考生合成总分(合成总分=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校测成绩×300%+校内加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再对线上考生根据考生合成总分由高到低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录取时,在同一志愿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按考生的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不低于相应专业类别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低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同分情况下按语文、外语、数学、信息科技、思想政治顺序依次比较单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③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档。
2014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在沪依法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