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20分。
(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学校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10分。
(3)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且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和信息科技6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在420分以上(含420分)者,加15分。
(4)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每含1个A加20分、每含1个B加10分。
(5)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三级合格证书者加3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5分。
(6)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者加3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5分。
(7)2011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加30分。
(8)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加20分。
(9)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或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10)少数民族,加5分。
(11)获得声乐、器乐或舞蹈八级以上(含八级)考级证书,并经本校专家组面试认定为具有声乐、器乐或舞蹈特长者,加15分。
(10)少数民族,加5分。
(11)获得声乐、器乐或舞蹈八级以上(含八级)考级证书,并经本校专家组面试认定为具有声乐、器乐或舞蹈特长者,加15分。
2014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本校在沪依法自主招生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将给予相应的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