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地《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2年以上的在校应届初三学生证明;
4.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5.2张一寸照片
享受优惠政策
1.选择奖励专业,享受专业补贴;农村学生享受免费教育
2.在校就读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低保、困难家庭学生享受助学金或帮困补助
3.学业优秀生,每年享受上海市政府奖学金
具体政策参见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中职生资助手册》
2014年上海市宝山职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对象和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