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60分。
2.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有突出表现者,由审计硕士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评议,提出意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加分,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3.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权重的60%和40%。计算公式为:初试总成绩÷300×60+复试总成绩÷260×40。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总成绩低于156分(满分2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者,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按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公示,事前任何个人与单位均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2014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