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
(三)学费
学费标准参照我校招收同类专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标准核定。
(四)报名时间
由教育部确定。
(五)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六)报名手续
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七)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八)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请查看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面向港澳台地区)专业目录。
2014年上海理工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报名手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