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1)高中学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十门科目。考试成绩按照等第进行折算,分别为:A等=100分, 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
2)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录取规则
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划定低录取资格线;
2)录取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
3)一志愿录取时,一专业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专业志愿,按录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专业和调剂专业考生根据一专业招生余额数、考生专业志愿,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十门科目的折算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一志愿考生录取后,自主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情况下,依次录取二志愿考生。二志愿考生,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十门科目的折算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按数学、英语、语文等第的顺序,择优录取;
2014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校生、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高中生的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